【导读】华图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4年上考综合管理备考: 行政机关公文的写作(9),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
4、报告的写作要求:1.要注意与“请示”的相区别,“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结尾不得误用“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等语。2.内容要真实可靠,做到据实报告,即“好处说好,坏处说坏”,不能“报喜不报忧”。3.报告的中心应明确,详略得当,文字简洁、流畅,不拖泥带水。报告中切忌使用套话、废话。
Ø
请 示
1、请示是下级机关用来向其所属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
2、请示的特点。一是请示内容的限定性;二是要求答复性。
3、
请示的撰写。请示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1.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项构成。也有的省略发文机关只写事由、文种。报告的标题与请示的标题写法相似。2.主送机关。即有权接受、批准请示事项的上级机关。一般写在标题与正文之间,单独一行,顶格书写。3.正文。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的缘由、请示的事项、请示的要求三部分。(1)请示的缘由。是请示事项的基础和关键。请示的缘由一定要写得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具体明白。否则就很难达到请示的目的。(2)请示的事项,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阐述要实事求是,引用的数字要准确无误,提出的看法或处理的意见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让上级机关看后一目了然,能迅速决断。如涉及其它单位的问题,应当预先征询意见,并将商洽的有关情况在文中予以说明,以供上级机关作出正确判断和指示。(3)请示的要求。在请求的结尾,明确提出要求,请求上级批准、指示。一般都以请示的惯用语作结尾语,如“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妥否,请批复”等。语气中肯、果断,能够令人接受。
4、
请示的写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要观点明确,请求的事项和理由要具体、充分,文字要概括、精炼。请示内容要集中,一文一事,不能多头主送,不要越级请示。请示的内容如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由于请示有较强的专用性,且属于未决定事项,应以单独编发文号为宜。
5、
报告与请示的异同点。共同点:报告与请示都是上行文,都是在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使用。 不同点:首先,二者的行文目的不同。报告是为了使上级机关了解有关情况,请示是请求上级的指示和批复,要求上级机关给予答复。其次,二者的行文时间不同。报告可以写于事前,也可以写于事后,而请示必须写于事前。第三,行文的处理要求不同。报告除涉及主要问题外,一般的可以不作答复。请示则需要上级机关回文,表明态度,使下级机关知道该怎么做。第四,行文的内容不同,报告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题性的,而请示则要求“一事一文”。
(编辑:上海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