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4年上考综合管理备考: 行政机关公文的写作(10),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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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复
1、
批复:是具有指示性、决定性的公文,是上级领导机关针对下级机关单位报送的请示,就其中的问题表明意见,答复提出请示的下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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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的特点:1) 具有权威性。2) 针对性。3) 发文的被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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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的结构:批复的结构形式与其它公文相同,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批复机关和成文日期等。批复的正文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即引语、主体和结语。1.引语。即批复的开头,一般先引下级来文(请示)的发文字号,以及来文的标题或文件的事由,来文的日期,使受文单位阅后明确批复的针对性。引语一般有这样几种写法:“你局×月×日××〔××××〕×号《关于……的请示》收悉”、“你市××〔××××〕×号收悉”、“你单位××号文收悉”等。写引语较规范的要求是写明发文字号和标题。
2.主体。引语之后,即正文的主体部分。这是批复的核心内容。批复中的指示、决定、意见、要求等,都写在这一部分。一般有两种写法:(1)简明扼要的批复。主要是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不作具体的指示。(2)较为具体的批复。对请示的具体事项,要表示其明确的态度。如果同意请示的内容,则在表示同意之后,再进一步阐明之所以同意的理由,以及如何执行等指示性的意见。如果不同意请示的事项,那么在表示不同意之后,还要说明理由,进行必要解释。如果批复的意见不成熟,亦可写上“将另行研究”字样。3.结语。结尾语常用“此复”、“特此批复”,可写在正文后面,也可单独占一行,后面加句号。也可视行文需要,不加结尾语,自然终结。
4、
批复的写作要求1.针对性强。必须针对下级来文(请示)中所提事项逐一答复,既不能答非所问,也不能对某一请示事项避而不答或漏答。2.具有指导性。批复一般具有指导性,对受文机关讲明方针政策,工作方法、处理程序,行动要点及注意事项等。3. 答复要明确具体。同意就明确表示肯定意见,并作必要的指示;不同意或只是部分同意就简要说明情况和原因,以便下级机关或单位重新考虑其它解决办法。批复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4. 行文要简洁准确。批复的篇幅一般不长,行文要求简洁、概括、集中、文字简短、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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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的写作要领。
(编辑:上海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