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9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政法》大纲解析及备考建议,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
2019年
上海公务员考试《政法》大纲解析及备考建议
上海华图 刘磊
2018年12月6日,2019年的
上海公务员政法考试大纲公布。《政法》作为每年上海公务员考试中报考和招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科目,无疑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那么,今年的《政法》专业课大纲变没变?变了多少?下面,
上海华图将为您作出专业解析,让您在“不变”中应大纲的“万变”。
一、总体“不变”
从近四年的《政法》大纲来看,考试内容依然涉及法律的一般原理、宪法及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上海市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11个方面。所以提前备考的考生不必有太大的惊慌,因为,整体来说方向和绝大多数内容都是可用的。
二、
细节“突变”
(一)“宪法”部分的改变是意料之中
我们都知道2018年中国最重要的法律变化是2018年宪法的修订,因此,今年的《宪法》专业课大纲虽然没有变化,但是广大考生在复习时肯定要作出修正。下面,我们帮大家梳理一下变化的细节:
1.贯彻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原则。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了“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2.充分肯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作用。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
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
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3.体现了国家监察委的独特地位和独特作用。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
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
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进一步凸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二)“监察法”的添加是必然趋势
2018年上海公务员政法专业课最明显的变化就莫过于《监察法》的添加。这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庄严面世,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必将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伟大实践中激荡起巨大回响。因此,广大考生需要引起高度注意,认真备考,下面,我们帮大家梳理一下变化的细节:
1.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写入总则。
2.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监察法于宪有源,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基础上不断走向成熟。
3.监察全覆盖
从行政监察法到监察法,监督对象扩至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4.立法与改革相衔接
监察法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特别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定本法。”监察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篇即道出了监察法和监察体制改革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三、备考建议
1.备考重点不变
因为从大范围上讲未变,今年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中《政法》的考试重难点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依然会围绕着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这四个主体考察点进行考察。另外,《宪法》因为今年刚刚发生变化,《监察法》又作出明显改变,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题型方面来看依然是单选(60道)和多选(20道)并行。结合真题我们可以发现,在备考的过程中,考生仍需注意,不仅要将知识点进行区分记忆,更重要的是将知识点吃透,结合案例进行运用。
2.备考教材选择
在选择《政法》科目的考生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政法学院的学生,具有较为深厚的法学文化素养,有很多还是刚刚参加完当年的司法考试,所以,很多学生会直接找司考教材进行复习。华图教育专家建议,考生最好不要直接复习司考资料,因为作为公务员考试的《政法》和司法考试还是有区别的。司考所选择的都是最新的理论热点,有些甚至是尚未有定论而只是有通说,处在研究的阶段。但是《政法》考试相较于司考而言,一般考的是我国法律既定的内容,有些内容会滞后于司考,换句话说,有些题目在司考中选A,而在《政法》考试中可能会有另外的选择。这一点是法律专业的考生需要注意的。所以,建议大家还是买一本专门的《政法》复习教材,使得备考更有针对性。
最后,预祝大家都能梦想成真,顺利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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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