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各方这样的反应,如果是剧本,那就是抄袭,毫无新意,我们已经看了无数遍,早已厌恶,除非你是京戏迷,就是喜欢一遍遍地看那程式化的表演!
什么苏丹红、吊白块、三聚氰胺,硫磺(熏枸杞),等等,毒食品毒药品,早已把我们训练得像“小强”一样坚强,对于这种揭黑新闻不再一惊一乍。这回央视曝光有毒胶囊,我们能怎么样呢?只是又多了一分戒心,多了一分狐疑,多了一分焦虑。
说句实话,央视报的正面典型,人们不一定都信,但是揭黑的“负面新闻”,我敢说没有人不信。
图穷匕见,这就说到了新闻的“正面”与“负面”。这么多年了,我们进行了艰难的新闻观念更新:并不是报喜的、表扬的新闻,就一定会有“正面”的社会效应,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虚报浮夸假先进假典型,作用往往很消极,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会搞得人们什么也不信。同时,掩盖问题,没有丑闻不等于没有丑事;纸包不住火,不搞新闻监督和舆论监督只会姑息养奸;相反,揭露问题,有助于除害防弊,有利于规范公权力,走向良治善治,达到正面效果,即实现“坏事变好事”。所以,新闻界一些前辈提出,新闻只有真和假的区别,没有“正面”与“负面”之分,敢于公开在当地媒体揭露问题的地方,即鼓励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地方,正是官员更正派更自信,政治相对更清明的地方。有人总结道:“常有坏新闻的地方不会太坏,都是好新闻的地方一定不好。”简言之,新闻监督有利于官民的良性互动,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认同感。
这样的观念更新确实是社会的进步。不过,现在我意识到,对于揭黑新闻而言,如果媒体的揭黑一起接一起,问题却并不见解决,按下葫芦浮起瓢,人们身受的危害不见减少,心头的焦虑不见减轻,这样的揭黑还有多少“正面效应”呢?对于不良企业和失职渎职官员,没有起到警示作用,他们认为出事的概率比空难还低,还是值得冒险;曝光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企业拿几个人顶罪,官员被处分不过是带薪休假而已。而人们对社会的信任一点不见增强,增加的只是杯弓蛇影,还有怨愤。如果揭黑后是这样“没治”的话,那揭黑还有“正面效应”吗?比如,对于“没治”(如晚期癌症)的病人,医生和家属应该告诉他真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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