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政法题库精选(附解析)(12)
2011-11-23 11:19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huatu.com/作者:上海华图 来源:未知二、多项选择题
61. AD[解析]所谓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对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法所作的划分。凡是建立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相同阶级意志的法,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
62. ACDE[解析]王某因抛弃行为而丧失电脑的所有权,张某因先占遗弃物而取得遗弃物的所有权。王某不享有对其已抛弃电脑的任何权利。据此,只有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CDE。
63. B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09条的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本题中,对于甲受到的伤害,应当由乙承担民事责任,丙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据此,正确答案为BD。
64. BC[解析]依《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在甲、丙签订时就生效了,而对债务人乙必须要经过通知才能生效,据此,A项说法错误。乙公司接到通知以后,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因此,乙负有向丙清偿的义务,据此,B项说法是正确的。《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甲和乙的债权债务关系都是金钱债权债务,因此可以单方主张抵销,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据此,C项正确,E项错误。D项中,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甲公司在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已经退出原债权关系,所以D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C。
65. BCD[解析]B项中,甲辱骂乙,致乙心脏病发作猝死,甲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C项中,甲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D项中,未成年人致人伤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本题应选BCD。
66. AC[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本题中,该市政府是针对本地的白酒批发商作出的决定,本地的白酒批发商是具体的、特定的,因此,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可诉的。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E项错误。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白酒批发商的经营自主权,C项说法正确。政府作出的决定具有强制性,D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C。
67. AC[解析]该诉讼为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受害农民既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也可以共同提起诉讼,A项说法正确。农民是从甲公司购得的玉米种子,因此,被告应为甲公司,B项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这条规定即为双倍赔偿。本题中甲公司明知道自己所销售的种子存在问题而依旧销售,存在欺诈行为,故受害农民有权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种子价款,C项说法正确,D项错误。政府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E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C。
68. BCD[解析]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项属于一方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C、D项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B、C、D三项都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A项中,12周岁的张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购买2000元的电脑超过了其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活动的范围,由于未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E项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69. CD[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70. ACE[解析]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A、C、E项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对产品进行解剖和分析,从而得出其构造、成分以及制造方法或工艺。由于商业秘密并非一项独占性权利,任何第三人基于合法劳动或其他正当手段均可获得商业秘密,反向工程即为合法获取商业秘密的主要方法之一。因此,B项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专利保护是指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通过申请专利权而达到保护的目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因此D项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71. AC[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不允许经营者在经营场所设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告示、声明、通知,即使设立,其内容也是无效的,并不能免除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据此,A项为正确选项。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故B项中经营者不将香烟销售给未成年人的做法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故C项中经营者拒开发票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商品的价格,所以D项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E项中,超市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在进入超市前寄存包袋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72. BCD[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甲享有对该雕塑的著作权,A项错误,B项正确。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据此,C、D项正确。甲和乙不存在合作创作,E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73. C[解析]本题虽为一多选题,但正确答案实际只有一个。根据《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A、B、D、E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只能选C。
74. AC[解析]《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
75. AC[解析]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派生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间接地从非第一来源处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本题中,丙的证言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所以是原始证据。丙的证言分清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即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以是直接证据。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丙没有主张某种事实,故其证言不属于本证。本题正确答案为AC。
76. CDE[解析]在中国,党的政策与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体现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一致的。A项说法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法需要党的政策来指导,党的政策需要社会主义法来实现。我们既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也不能将两者简单地等同起来。B项说法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是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按照党章规定和程序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C项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调整与国家生活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而党的政策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比法律要广,它可以通过各个渠道渗透到各个领域。D项说法是错误的。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任何违法者实施制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党的政策的实施主要靠宣传教育和党纪来保障,党纪只适用于党内,对党外人员则不能制约。因此,党的政策不具有普遍适用性,E项说法是错误的。
77. ACE[解析]我国《宪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据此,A、C、E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我国1953年的选举法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包括中央直辖少数民族行政单位,现行的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故B项是不正确的。本题应选A、C、E。
78. CE[解析]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机关,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体。目前,我国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指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我国的编制管理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编制委员会。据此,本题应选CE。
79. ABE[解析]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需注意的是,物之收益需与原物分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分离,仍为原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的果实。本题中,A、B、E都是法定孳息。
80. AC[解析]按照《刑法》第38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B项构成贪污罪。D、E项主体不合格,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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