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政法题库精选(附解析)(11)
2011-11-23 11:19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huatu.com/作者:上海华图 来源:未知41. A[解析]附随义务,是义务的扩张,指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有关的义务。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不真正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亦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花瓶出卖人妥善包装花瓶,使买受人安全携带属于附随义务,其目的在于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获得最大可能的满足。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42. A[解析]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的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43. 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要有为维护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无因管理的定义,只有C项符合。
44. D[解析]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妨碍甚至完全阻止、排除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协议和行为。在我国,限制竞争行为的实施者通常为两类主体,一是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二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本题中该饭店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允许交易的双方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由此可见,正当的竞争行为是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行为,接受折扣的经营者也要如实入账。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不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对方折扣,接受折扣的经营者没有如实入账的行为。据此,该饭店的行为是正当的竞争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D。
45. A[解析]代理关系是基于一定法律事实而产生的,我国《民法通则》根据产生代理关系的各种法律事实,规定了代理的分类,即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这一分类是以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为标准。委托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指定代理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为法律行为,而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指定公民或法人充当代理人。本题中,章父是章某的法定代理人,其代理行为属于法定代理。本题正确答案为A。
46. C[解析]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种紧密相连而又截然不同的制度。所谓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生效,也称合同的有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发生了拘束当事人的法律效力,是法律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所作的肯定性评价及其产生的后果。《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其中,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生效。甲和乙已经就定金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定金合同已经成立。故A项错误。定金的交付为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定金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担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额,收受定金的一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定金合同的内容,依照实际交付定金的数额来确定,此时视为双方当事人就定金问题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收受定金的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同时《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本题中定金数额为7万元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正确答案为C。
47. A[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构成要件中的行为要件要求,执行职务的行为通常是为了实现法定职责和义务而为的行为,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而非公务人员的个人利益,如果行为的目的与公共利益毫无关系,其行为既非行政机关希望达到的结果,也不是为了达到行政目的所必需或不可避免的,完全是为了达到公务人员个人目的而为的,则不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是为了泄私愤,对乙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国家赔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8. B[解析]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就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在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当事人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如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49. D[解析]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问题。在法律上,诉讼时效的中断只有三条法定理由,即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诉讼时效的延长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诉讼时效的中止,除不可抗力以外,还包括客观障碍。按照现行主流观点,男女结婚导致的是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不是诉讼时效中断和延长的问题,结婚时,时效期间还剩1年,这并不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一直到最后6个月,才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从离婚之日起计算还有6个月。本题正确答案为D。
50. D[解析]对于须履行特定形式的合同,必须履行特定的形式,合同才能成立。故A项中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故B项中的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C项中明确要求承诺必须通知,故一方以行为作出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合同没有成立。该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故D项中的合同已经成立。
51. D[解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要保护、促进、指导、限制、禁止的社会经济关系。具体包括:(1)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所产生的经济关系;(2)调整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中产生的经济关系;(3)为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限制其副作用,进行宏观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概括说来,经济法调控的对象是经济法律关系。本题正确答案为D。
52. D[解析]根据《商标法》第29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53. D[解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纯正的不作为。故D项为正确选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不征”是不作为,“少征”是作为。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商检徇私舞弊罪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都是作为的犯罪。
54. B[解析]刑事和解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在中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中还没有形成制度意义上的刑事和解。故B项说法是错误的。
55. C[解析]所谓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贯彻的问题所作的说明。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说明。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对有关法律进行的解释。有权法律解释与其所解释的法律有同等效力。无权解释是指由有关机关团体、个人对法律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无权解释又可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两类。学理解释是指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等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任意解释常出现在诉讼、复议、听证等场合,这种解释也不乏对法律含义和精神的正确理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据此,基层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本题正确答案为C。
56. C[解析]依《民通意见》第172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而不是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57. B[解析]我国法律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本题应选B。
58. A[解析]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需要一定的条件。在程序上,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内容限于领受送达的内容,领受送达的时间是对方当事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最早时间点。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知B、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59. C[解析]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推定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它以合同的开始履行推定合同已经订立。如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之,由此可推知当事人双方作出了延长租期的法律行为。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行为人虽然并没有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行为人的某种客观事实状态就是表达同意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有严格限定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人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其意思。本题中不存在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因没有法律的规定,所以也不存在默示形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60. D[解析]依《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据此,本题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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