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5 19:30:27 公务员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QQ群○APP看视频刷考题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上海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国家公务
【导读】上海华图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别拿蛤蟆不当宝 普法宣传不能少,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国家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 33621402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别拿蛤蟆不当宝 普法宣传不能少由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上海华图整理发布,欢迎关注上海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前资料。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即将到来,上海华图(sh.huatu.com/)与您分享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别拿蛤蟆不当宝 普法宣传不能少,上海华图将为您每日更新,日积月累,终有一日成大器。预祝您成“公”!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别拿蛤蟆不当宝 普法宣传不能少
癞蛤蟆的身份竟如此“尊贵”,估计很多人都是头一次听说。可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4年就发布过一个环境资源领域的典型案例——河南驻马店村民王某因违法捕猎87只癞蛤蟆,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该村民是我国因非法狩猎“三有动物”被定罪的第一人。
估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不仅癞蛤蟆不能随便捕杀,看似普通的麻雀、青蛙、壁虎、野鸡、野兔、蛇类等1700多种动物,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三有动物”。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三有动物”就算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因捕杀癞蛤蟆、麻雀等获刑,屡屡引发舆论关注,甚至被少数人误以为是有关部门“小题大做”,恰恰说明很多人对“三有动物”的概念及相关法律一无所知。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和普法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
改变目前不少人“拿麻雀不当保护动物”的认知误区,需要各地尤其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地区的森林公安、林业部门、司法机关通力合作,加强宣传与普法工作。同时,也需要公众多主动学习和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毕竟,这种学习既有助于保护野生动物,也能避免自己无意间踩到法律红线。
以上就是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别拿蛤蟆不当宝 普法宣传不能少,更多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尽在上海人事考试网。
以上即为《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别拿蛤蟆不当宝 普法宣传不能少》全文,更多 上海公务员招考资讯欢迎加入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42440578,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上海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10万+
阅读量15w+
粉丝1000+
点赞数
【华图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国家公务员培训辅导等内容,了解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用、职位简章、公告大纲、成绩查询、报考指导、考试快讯、时政热点等信息欢迎访问国家华图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