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2017年崇明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教育事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生须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历届生、在职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开放大学、教育学院、社区学院”教师职位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应聘“高中”教师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位限211、985及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3)应聘“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普通话要求:应聘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6.英语等级要求:应聘“开放大学、教育学院、社区学院”教师职位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应聘“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应聘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须专业英语八级,应聘小学英语教师须专业英语四级),艺体类学科可免,但须通过大学英语课程考试。
7.计算机等级要求:文科须达到计算机一级水平,理科须达到计算机二级水平,艺体类学科和研究生不作要求。
8.其他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应聘幼儿园教师还须持有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
9.委培生、免费师范生和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7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4点。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相关学校,各学校报名地址详见《岗位简章》。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须提交材料:
(1)纸质版和电子版《2017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崇明人才网和崇明教育网下载);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人员还须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岗位简章要求和招聘有关规定,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证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学校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进编考试和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进编考试和心理测试。进编考试和心理测试的内容、方式等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中心确定,考试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免考试、测试:
1.属于委托培养对象的;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考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心理测试以结果为“不低于均值”为合格。考试测试成绩一般在两周后由我局人才中心告知用人单位。参加考试测试人员可在考试后的第三周内向用人单位查询考试成绩。
四、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由用人单位组织,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进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试教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学校在应聘人员进编考试、心理测试成绩达标基础上,以面试试教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内公示。
五、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章》联系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电话:59622127、59612243 监督电话:59611872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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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 |
2017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