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1-33621401 上海分校

 

公民的基本权利

  1. 平等权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 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监督权与获得赔偿权。

  (3)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

  5.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权;

  (3)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4)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受教育的权利。

  6. 特定人的权利

  (1)保障妇女的权利;

  (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

  (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老人;

  (4)保护未成年人;

  (5)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

  1.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 依照法律纳税。

  6. 其他义务,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等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2013年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最新招聘公告 | 事业单位真题汇总  | 事业单位培训 |
2013年上海招警学员考试公告及大纲  | 招警考试历年录取线 | 招警考试培训 |
2014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材料及真题汇总 | 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 公务员培训课 |
(责任编辑:上海华图)

    经典图书

    • 上海市考教材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