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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共行政概述
第一章公共行政概述
本章学前指导
备考误区及应对
本章主要介绍了公共行政涉及的相关概念,理论性较强,重点在于能在熟记的基础上灵活应用,触类旁通,切忌死记硬背。
应试技巧指导
如果考生的机械记忆能力较为薄弱,在学习时可以侧重于加强对概念、含义的理解,将理论切实用于实践指导中。
第一节公共行政的含义
重点知识讲授
公共行政的概念
公共行政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的概念
公共行政就是指公共行政组织依法行使权力,对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并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
注:公共行政组织即公共行政活动的主体。广义方面,公共行政组织包括立法、司法、行政三个部门,没有将国家组织系统中的立法、司法、行政这样一些虽然都有公共政治权力但业务工作性质差别较大的部门及其活动进行专门的考察与研究。为避免含义上的模糊,本处提到的公共行政组织特指狭义的政府,即政府行政部门或国家行政机关。
社会公共事务即公共行政活动的主要客体。它涉及国家立法机关授权国家行政部门管理的所有与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有关的事务和活动,范围涵盖经济、财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外事、交通、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多个方面,是社会公共事务最主要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地方性的、社会局部的公共事务也属于社会公共事务的范畴,需要由国家行政组织直接管理或指导地方行政组织进行管理。
二、公共行政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行为以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为目的
无论是公共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还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都内含着政治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要求,无论是对人、财、物、事等资源的配置方式,还是公共决策的目的与过程,都不仅要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还要有利于达到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二)公共行政活动的开展遵循多项原则
随着政府实现行政目标方式的多样化、裁量空间的自由化以及政府主导公共行政活动范围的扩大化,行政行为需要更多原则来加以规范,以确保公共行政行为的长效性、稳定性以及实效性。现阶段,公共行政活动主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第一,法治原则。要求公共行政活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仅政府的执法要有法律依据,政府的执法行为本身也要符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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