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试卷(二十)
2011-10-03 10:21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huatu.com/作者:上海华图 来源:未知
52. D[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29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53. D[解析]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纯正的不作为。故D项为正确选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不征”是不作为,“少征”是作为。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因此,商检徇私舞弊罪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都是作为的犯罪。
54. B[解析] 刑事和解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在中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中还没有形成制度意义上的刑事和解。故B项说法是错误的。
55. C[解析] 所谓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贯彻的问题所作的说明。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说明。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对有关法律进行的解释。有权法律解释与其所解释的法律有同等效力。无权解释是指由有关机关团体、个人对法律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无权解释又可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两类。学理解释是指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等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任意解释常出现在诉讼、复议、听证等场合,这种解释也不乏对法律含义和精神的正确理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据此,基层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本题正确答案为C。
56. C[解析] 依《民通意见》第172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而不是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57. B[解析] 我国法律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本题应选B。
58. A[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需要一定的条件。在程序上,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内容限于领受送达的内容,领受送达的时间是对方当事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最早时间点。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知B、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59. C[解析]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推定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它以合同的开始履行推定合同已经订立。如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之,由此可推知当事人双方作出了延长租期的法律行为。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行为人虽然并没有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行为人的某种客观事实状态就是表达同意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有严格限定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人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其意思。本题中不存在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因没有法律的规定,所以也不存在默示形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60. D[解析] 依《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据此,本题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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