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政法教材(十七)
2011-10-02 09:08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huatu.com/作者:上海华图 来源:未知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与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所谓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和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不同,法律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二、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一)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都包括文义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
1.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又被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材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说将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对立法者的目的或意图进行证成。而要完成这个任务,解释者必须要以一定的立法资料如会议记录、委员会的报告为依据。
3.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它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被实施过;第二,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F;第三,F是不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第四,过去与现在的情形的不同不能充分地排除F在目前的情形下不会出现;第五,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许不被称赞。
4.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说历史解释是利用历史上已发生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解释结果,那么比较解释是利用另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法律解释结果。
5.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也就是说,它是利用逻辑中的矛盾律来支持或反对某个解释结果。
6.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即法的客观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和目前事实上存在着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二)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语义学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但是这种位阶关系不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依此不能得以终局地确定个别解释方法的重要性,重要性如何,很大部分取决于其将造成如何的结果。
第六节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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