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进入备考阶段了,上海华图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写作热点供大家学习!祝大家考试顺利!
【热点背景】最近有两则“辞退员工”的新闻,引发公众关注。某天晚上杭州的王女士9点才下班,可领导不让她走,让她跳一会儿舞。因为公司马上开年会,需要排练节目。王女士很疲惫,直接回了家。领导向上汇报此事,王女士在微信群里提建议:事情能否提前安排,不要临时通知。没成想,公司认为她在顶撞,要求她离职。无独有偶。之前,上海一职员因父亲生病请假回家,因公司未准假,第二天准备返回上海,途中得知父亲去世,再次回老家安徽办理丧事。一周后返沪,该职员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三日为由辞退。(来源:光明日报)
【热点模拟考场】近日,“员工9点下班不想跳舞被辞”,“员工因父去世强行休假被辞”两则新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前提必须是对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因此题干中“9点下班不想跳舞被辞”和“因父去世强行休假被辞”,都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我国劳动法律中,明确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等基本权益,也明确规定了资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但在现实中,为何侵占劳动者法定休息时间的做法遭到员工拒绝、直系亲属生病去世,为人子女者回家办理丧事等天经地义之举却能够成为企业辞退员工的理由?归根结底在于,相对于财大气粗的用人方,劳动者往往是更弱势的一方。因此,用人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敢于拿鸡毛蒜皮小事大动干戈,动辄辞退劳动者。
职场伦理不是“大鱼吃小鱼”的游戏,健康持久的劳动关系,必须烙刻法治的印记。面对用人方任性辞退员工的乱象,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第一,全面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介向公众宣传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引导企业摒除畸形的加班文化,建立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强化自律意识,持续培植劳动法治精神,资方依法用人,劳动者依法维权,避免任性辞退乱象重演。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就《劳动法》等一系列法规进行细化,明确规范企业员工工作时长等相关管理制度,具体细化用人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适当压缩单方解聘空间,切实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大力强化监督监管。对于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法,恃强凌弱、不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法院应为劳动者撑腰,而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过设置举报热线等方式,鼓励劳动者积极监督举报。
唯有通过以上方式,多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处理用人方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