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3 14:51:55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加微信领资料○QQ群○APP看视频刷考题 https://sh.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8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政法》大纲解读:以不变应万变,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
上海华图 吴作君
2017年11月3日零时,2018年的上海公务员考试大纲姗姗而来,无数人在等待,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政法》作为每年上海公务员考试中报考和招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科目,无疑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那么,今年的《政法》专业课大纲变没变?变了多少?下面,上海华图将为您作出专业解析,让您在“不变”中应大纲的“万变”。
一、总体“不变”
从近三年的《政法》大纲来看,考试内容依然涉及法律的一般原理、宪法及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上海市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11个方面。所以提前备考的考生不必有太大的惊慌,因为,整体来说方向和绝大多数内容都是可用的。
二、细节“突变”
(一)更正“商法”表述
第八部分“商法与经济法”改变了以往一直以来的“经济法”的表述。考点内容未变,却在标题中,加入了“商法”。很多考生可能认为今年会增加考“商法”,其实并非如此,而是上海的《政法》大纲在这一部分一直以来和法学界分类是不一样的。在法学界,“公司法”属于“商法”,而上海一直归类为“经济法”,某种意义上是不准确的,这次只是进行了更正,并未增加考点。
(二)加入“国家方面的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
考纲的11个部分,以前几乎从未做过修改,但是今年在最后一个“上海市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中加入了“国家方面的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这是上海第一次将国家的法治建设纳入考纲,值得各位考生重视。因此,大家在备考之时需要关注下近1年国家法治进程。
(三)“民法”部分的改变是意料之中
我们都知道2017年中国最重要的法律变化是《民法总则》的出台,在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也将替代原来的《民法通则》,去规范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是如此的重要,因此,今年的《政法》专业课大纲肯定要作出修正。下面,我们帮大家梳理一下变化的细节:
1、“民事主体”部分。原来的表述是“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现在改为“基础概念,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突出强调了民事主体的概念,但并非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么重要的知识点就不考了,而是,学法律的都知道,这就是民事主体的基础概念啊。因此,这部分只是大纲的表述变得更科学了,实际考点并未发生大变化。
2、“民事行为”改为“民事法律行为”,考点内容也发生变化。原来的表述是“民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而现在规定为“一般规定,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从“民事行为”改到“民事法律行为”,还是发生了一些变化,“民事行为”分为合法的和不合法的,合法的“民事行为”我们称为“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说,一定程度上考点内容缩小了。同时后面特别增加了“意思表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就明显属于考点的增加。而原来“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不考了。
3、“代理”部分。以前的表述是“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关系的终止”;今年的表述是“一般规定,委托代理,代理终止”。现在的考点更为清晰,强调“委托代理”,不再考其他代理关系,比如合伙代理。
(四)“社会法”部分微调
“社会保险法”原来表述为“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法律责任”;今年改为“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及具体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法律责任”。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直接简单规定为“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及具体制度”,是对大纲的简化,实际并未增加内容。
三、备考建议
1、备考重点不变
因为从大范围上讲未变,今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中《政法》的考试重难点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依然会围绕着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这四个主体考察点进行考察。其中,《明发总则》因为今年刚刚发生变化,大纲又作出明显改变,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题型方面来看依然是单选(60道)和多选(20道)并行。结合真题我们可以发现,在备考的过程中,考生仍需注意,不仅要将知识点进行区分记忆,更重要的是将知识点吃透,结合案例进行运用。比如:
我国公民甲乙二人乘坐中国客轮去美国,途径日本海域时,甲乙二人发生争吵,甲掏出一水果刀,连续向乙猛刺五刀,遂将乙刺死,甲的行为( )。 A、适用于中国法律
B、可适用于中国法律,也可适用于日本法律 C、适用于美国法律
D、适用于日本法律
这题的答案是A。《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和航空器。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在中国领域犯罪。
2、备考教材选择
在选择《政法》科目的考生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政法学院的学生,具有较为深厚的法学文化素养,有很多还是刚刚参加完当年的司法考试,所以,很多学生会直接找司考教材进行复习。华图教育专家建议,考生最好不要直接复习司考资料,因为作为公务员考试的《政法》和司法考试还是有区别的。司考所选择的都是最新的理论热点,有些甚至是尚未有定论而只是有通说,处在研究的阶段。但是《政法》考试相较于司考而言,一般考的是我国法律既定的内容,有些内容会滞后于司考,换句话说,有些题目在司考中选A,而在《政法》考试中可能会有另外的选择。这一点是法律专业的考生需要注意的。所以,建议大家还是买一本专门的《政法》复习教材,使得备考更有针对性。
最后,预祝大家都能梦想成真,顺利成“公”!
(编辑:上海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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