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14:19:53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加微信领资料○QQ群○APP看视频刷考题 https://sh.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5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法律新考点:行政诉讼法修改,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本修改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国家及各省(市)公务员考试都会考查法律常识。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的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根据时间推断,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不会考查行政诉讼法新修改的内容。但2015年各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则很有可能考查,因为大部分省(市)的公务员考试都将在2015年5月之后进行。因此,考生需要对此有所了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四、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将第一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编辑:上海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10万+
阅读量15w+
粉丝1000+
点赞数
【华图上海公务员考试网】提供上海公务员考试时间,上海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上海公务员培训辅导等内容,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公务员考试费用、职位简章、公告大纲、成绩查询、报考指导、考试快讯、时政热点等信息欢迎访问上海华图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