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外经贸类的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国际商务官员培训等。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翻译等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部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培训部(2人) 1、英语翻译兼教学(1人) 岗位职责: (1)、承担基地培训部的相关文字翻译工作; (2)、承担基地培训部各类对外援助培训和外事活动中的口译工作及部分同声传译工作; (3)、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英语教学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28—35周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英语翻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具有较好的笔译、口译能力; (3)、思维敏捷,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学习能力强,有强烈的进取心与高度的工作热情; (4)、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5)、有过从事大型会议的翻译经历,二外为法语或西班牙语者优先; (6)、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科员(1人) 岗位职责: (1)、承担基地培训部的相关培训工作; (2)、承担基地培训部各类对外援助培训教务工作; (3)、管理对外援助培训资料,完善信息资源管理及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28—35周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英语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3)、思维敏捷,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学习能力强,有强烈的进取心与高度的工作热情; (4)、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5)、有经济类专业学习经验、高级口译证书者优先; (6)、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用人部门:外语教研室(2人) 1、英语专职教师(1人) 岗位职责: (1)、能够按照学校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学员对象完成英语专业各层次的学历教育、培训等教学任务。 (2)、能够承担相关科研等工作和学校的翻译工作。 任职要求: (1)、4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英语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控班能力,口语流利,发音纯正; (4)、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录取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2、英语专职教师(1人) 岗位职责: (1)、能够按照学校的要求,从事英语专业的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等教学任务; (2)、能够承担相关科研等工作和学校的翻译工作。 任职要求: (1)、40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英语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控班能力,口语流利,发音纯正; (4)、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高级口译证书者优先。 (三)用人部门:国际贸易教研室(1人) 1、物流专职教师(1人) 岗位职责: (1)、从事物流及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及实训等教学任务; (2)、能用双语教学,能够承担相关科研工作等任务。 任职要求: (1)、4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验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物流、国际贸易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控班能力,知识面广; (4)、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录取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用人部门:基础业务教研室(1人) 1、会计专职教师(1人) 岗位职责: (1)、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等教学任务; (2)、能够承担相关科研等工作。 任职要求: (1)、45周岁以下,有本专业教学10年以上经验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会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控班能力,知识面广; (4)、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zhuqi52777@hotmail.com或邮寄至福州路89号601室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学校将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通知面试。 3、面试考核 参加本次面试考官由本中心上级部门相关部门领导、本中心领导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本中心将就参加面试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方式及内容: 研修基地英语翻译及教学岗位:英文笔译和口译、试讲 研修基地科员岗位:英语面试 专职教师岗位:试讲 4、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人员,将参加由本中心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5、考察 由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及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网站(http:// www.shwmpx.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商务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路89号601室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 办公室 邮编:200002 联系电话:63297862 联系人:朱老师 E-mail:zhuqi52777@hotmail.com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 2010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