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1-33621401 上海分校
【导读】暂无简介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将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录国家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以及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根据上海检验检疫局2009年度招录国家公务员公告,上海检验检疫局各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数的比例为3:1,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0701659001118.3分;0701659002116.9分;0701659003111.7分;0701659004114.7分;0701659005123.0分;0701659006117.8分;0701659007117.9分;070165900896.7分; 0701659009116.5分;0701659010117.4分;0701659011122.3分;0701659012109.2分;0701659013122.5分;0701659014120.4分;0701659015113.0分;0701659016111.1分;0701659017120.6分; 0701659018113.5分; 0701659019116.1分;0701659020: 117.5分; 0701659021: 105.5分; 0701659022:115.4分。

二、 面试人员名单:(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候考时间安排》)

三、 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面试安排在2009211 日、12日、13日三天时间,请考生务必根据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的各自候考时间,提前到达指定考点。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30前,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215分前到达面试地点。各面试考生的具体侯考时间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候考时间安排》。

2、面试地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主楼第181803 室候考),靠近杨高中路、丁香路,公交936640987638815794、申陆专线、隧道4线、地铁二号线(科技馆站)等可到达。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电话确认:请考生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并25(星期四)17:00之前,按照公告上的联系电话,回电确认参加面试。

四、 面试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3、准考证;4、人事部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5、学校开具的2009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6、人事部网站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彩色照片;7、学校成绩表原件、复印件一份;8、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9、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西部志愿者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印制的服务证和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复印件,“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11、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请携带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2、其它奖励证明原件、复印件;13、粘贴照片的《 面试通知书》。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68547353,联系人:孙童

1《面试通知书》

2《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候考时间安排》

 

 

2009年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

一、  体检时间:212(星期四)、13日(星期五)、14日(星期六)上午800900

二、  体检人员安排:凡参加211面试的人员全部于12日参加体检;参加212面试的人员全部于13日参加体检;参加213面试的人员全部于14日参加体检;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件。

三、  体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体检站(10号楼1楼)进行体检,普陀区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位于普陀区中心医院内,靠近梅岭北路公交63路终点处),公共汽车639485814387683713644路到达。

四、联系人:何荣华    电话:6257272341014206   传真:62542562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的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   体检时请带好身份证和照片,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8.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   如对检查结果有异意,可申请复查。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九年二月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2013年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最新招聘公告 | 事业单位真题汇总  | 事业单位培训 |
2013年上海招警学员考试公告及大纲  | 招警考试历年录取线 | 招警考试培训 |
2014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材料及真题汇总 | 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 公务员培训课 |
(责任编辑:admin)

    经典图书

    • 上海市考教材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