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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暂无简介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将于近期组织实施证监会派出机构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6日至1989年5月16日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的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被确定为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的人员,未满服务期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央机关招考时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二、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即日起可通过人事部网站和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招考职位、招考人数、招考专业、资格条件以及考试大纲等。具体网址为:
 
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
 
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
 
关于招考简章中招考专业、学历、工作年限、报考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咨询电话
 
(二)提交报考申请
 
1、提交报考申请的时间和方式。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至5月16日之前,将填写好的《考试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派出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部门+职位代码+报名表,例如:李华+北京证监局+001001+报名表。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
 
特别注意:5月16日18:00之后送达的《考试报名登记表》,不再受理。
 
2、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及其填写说明可在人事部和中国证监会网站下载。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填报。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此次招考在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和辽宁陕西福建湖北四川等五省的省会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选择就近考区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必须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
 
  特别注意: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查询报考申请审查结果
 
报考申请审查工作由各派出机构负责。2007年5月18日之前,各派出机构将通过本单位网站或电话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考试报名登记表》两日后,登录派出机构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拨打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咨询电话咨询。
 
(四)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通过网络进行,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5月24日9:00至26日16:00在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试报名费用。享受减免政策的人员,应先在网上进行确认和缴费,并注明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报名费用的减免手续。
 
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网上确认时遇有技术问题,可与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七省市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5月30日至6月2日期间,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专业科目共设法律、会计、财经和计算机四科。考生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参加笔试。有关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2007年6月3日。具体安排:
 
上午   8:30-11:0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30-17:30  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7年6月15日以后登录人事部网站和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
 
四、面试人选确定及面试安排
 
各派出机构将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3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未带身份证的,不得参加面试。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的时间由各派出机构确定。考生也可登录人事部网站和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宜。
 
考生可登录证监会网站查询面试成绩,也可通过电话向招考单位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各派出机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最高为1.5:1。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50%。
 
体检和考察前,在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派出机构负责。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体检费用。体检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派出机构负责。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拟录用人员由各派出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予以公示。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人  事  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来源:人事网
2         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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