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作弊将入刑 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为历年来最严格的考试,作弊将入刑。对破坏考试、扰乱考试的行为将予以最严厉的惩处,作弊等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刑事犯罪,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百八十三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四百一十七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一明确规定的出台,更像是一剂正风良药,让我们看到国家从严从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信心和决心,这对强化考生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切实防治 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具有严厉的警示和惩戒作用,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让考生们安心地参与国家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