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 15:11:52 事业单位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QQ群○APP看视频刷考题https://sh.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上海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上海事业单位备考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021-33621402
(多选题)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A.清偿
B.抵销
C.免除
D.提存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债的终止,即债的消灭,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不再存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因此,选择ABCD选项。
【拓展】
【标签】
【知识点】法律*民法*债权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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