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浦东新区事业单位面试:浦东新区合庆镇职能职责,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上海事业单位备考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021-33621402
201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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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新区关于镇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合庆镇实际,制定镇党政机构工作职责。
镇党政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件收发、机要、保密保卫、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的档案工作。
2、负责文件拟办、起草、审核;负责政务信息管理,收集、处理、报送、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3、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信息化建设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文字、调研工作,提出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6、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镇重要活动、重要会务等;负责内、外接待等工作。
7、负责督促和办理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协助领导处理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增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牌子)
1、负责制定党群工作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
2、负责各工作部门的工作交流和协作。
3、负责和关心各工作部门根据其工作计划完成任务。
4、负责各工作部门的资源整合,牵头协调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政治活动。
5、参与各工作部门的有关调研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另外,增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人事:
主管组织建设和党员培训等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组织人事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及任免、奖惩和交流工作。
3、负责支乡人才的招录、使用、培养、管理工作。
4、负责党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5、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6、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7、负责编制、人事、福利等事务工作。
8、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党员干部人事档案的建档、管理工作。
9、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
主管纪检、监察、审计,参于监督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等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纪检、监察条线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党委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实施。
3、检查和监督各有关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考察和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工作。
6、牵头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共资金审计监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统战:
主管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宣传统战科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等工作。
3、负责全镇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
4、负责对内宣传领导工作。
5、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和民主党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民武装部:
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人民武装部的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民兵组织和应急分队建设。
3、负责武器装备国防工事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民国防教育。
5、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哨所)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6、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和国防潜力调查工作。
7、负责民兵登记和征兵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的各项准备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工作。
10、战时负责实施兵员、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动员和带领民兵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
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指定镇工会工作计划,签定目标责任书,抓好对基层直属工会的管理、指导工作,落实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组织建设,抓好各类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3、运用职代会、厂务公开、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强化民主管理,依法维权。
4、开展技术练兵、劳动竞赛、安全卫生保护、职工疗休养和送温暖等工会日常工作。
5、推进新经济组织工会全面覆盖两提高工作,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6、做好支内回沪退休人员及有关人员互助保障工作。
7、做好机关、事业等单位职工医疗理赔互助保障工作。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
工作职责:
1、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
2、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其权益。
3、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做好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5、延伸团工作手臂,作好团带队工作。
6、做好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等日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妇联: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妇联的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好基层妇代会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动员并教育广大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3、宣传法律、法规,参与协调妇女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矛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一切形式重男轻女、歧视妇女、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4、教育、帮助广大妇女当好母亲、园丁,重视和改善家庭教育,并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帮助婴、幼儿入托入园,抚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5、配合宣统科积极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农(副)、工业经济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2、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粮食蔬菜基地设施、林业、绿化、河道整治、保洁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畜禽犬的防疫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4、负责工、农企业的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工商、计量、科普宣传、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运作,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6、负责镇村集体企业改制和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工作。
7、负责依法编制政府年度预、决算,组织和实施镇预算内资金的收支管理及各项预算外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管工作。做好全镇区域内的有关经济统计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相关事业单位及政府全资公司的有关职能性工作。
9、按照镇防汛(抗震)指挥部的分工,做好有关防汛防台和抗震救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1、负责文化、体育、全民健身等工作。
2、负责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村合作医疗等相关工作。
3、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卫生创建、健康社区创建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指导城管分队依法进行行政综合执法。
4、负责红十字会及献血工作。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社区教育工作,协调管理中小学、幼托、成人教育等相关工作。
7、指导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青少年保护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8、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对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9、负责镇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
10、负责民政、双拥、扶贫帮困、社会救助等工作,对福利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11、负责本镇残疾人管理工作,做好必要的救助、就业及康复设施和企业残疾人保障金的上缴等工作。
12、负责全镇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协调本镇敬老机构开展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社会稳定办公室
1、负责本地区各单位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评比等工作。
2、负责群防群治队伍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
3、负责平安建设活动,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及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清查整治力度,控制和减少刑事案件发生。
4、负责“610”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帮教防控工作。严防其他邪教及有害气功的违法犯罪活动。
5、做好禁毒宣传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安置及检查工作。
6、协调做好来沪人员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推行居住证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管理。
7、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8、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问题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0、按照《信访条例》,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访、劝返 ,控制越级上访等处置工作。
11、负责信息排摸反馈和群体性矛盾化解工作,做好上下级组织的沟通衔接,及时给领导提供可行性依据等。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农业发展办公室
1、负责新农村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1、负责《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以及市、区有关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参与编制新农村和镇、村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规划的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审工作;负责土地开发项目和大市政项目的前期动拆迁工作。
3、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办理工作。
4、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建设和管理任务;负责镇域内镇、村级道路、桥梁等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农(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核或报批以及权证登记发放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占地、违章建筑的监督查处整治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人大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保障人大代表依法产生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召开。
2、组织代表检查镇人民政府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3、负责联系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4、负责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5、负责检查督促镇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办理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
6、负责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来信来访。
7、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在本镇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8、组织进行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选或者罢免。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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