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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浦东新区事业单位面试: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职能职责,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上海事业单位备考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021-33621402
201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
面试专题页:区域面试真题面试备考指导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协助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
2. 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妥善保管、使用印章;
3. 负责党工委会议、办事处办公会议及由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会议的会前准备;
4. 负责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代表大会的会议筹备及工作的协调督办工作;
5. 承担政务信息工作,抓好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负责上级各项调研任务的落实;
6. 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
7. 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工作;
8. 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务,负责政务网的建设工作;
9. 负责机关后勤总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的管理;
10.做好街道固定资产的登记、添置、保养、维护、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措施的落实,做好保密工作的联络员工作;
12.负责新管辖区域的接收及新建居委会办公、活动用房的公建配套设施落实。
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
1. 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社区各类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收缴及党内统计;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机关、事业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
4. 按照工资福利政策,负责各类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离退休审批、干部疗休养、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管理;做好招聘录用、调动等工作;
5. 负责管理街道机关、事业干部和所属企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完成人事信息的维护及各类人事报表的统计;
6. 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7. 加强对居民区党总支(支部)书记的教育、管理;负责居民区党总支(支部)书记、社区工作者的聘用、培养、教育、考核和管理;
8. 负责街道中介机构的人员配备,做好各类聘用人员的管理。
宣传统战科工作职责
1.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社区(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全面正确地理解、贯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本街道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2. 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定期学习的组织落实;
3. 抓好街道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4. 及时收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依托社区、小区分析动态、开展调研、探索途径、交流经验,开展社区思想政治工作;
5. 负责街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制定,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抓好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
6. 依托市民学校,开展学习型社区的创建。制订学习型社区的创建计划,培育学习型家庭、小区、楼组等;
7. 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工作网络,了解掌握社区统战信息,做好各界人士的维权、联谊交友及帮困工作;
8. 指导街道有线站进行网络安全管理,抓好有线站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群众文化科工作职责
1. 具体负责管理社区文化体育科普条线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科普活动;
2. 挖掘社区人才资源,培育社区文体团队,抓好团队建设和管理;
3. 发挥社区科协的作用,开展社区科普活动,落实街道、小区科普的创建、创优工作;
4. 依托社区文化中心(站)的阵地功能作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并指导小区文体活动的开展;
5. 完善街道图书馆管理,组织社区各类读书交流活动,加强图书馆制度建设,并指导小区图书馆的建设与读书活动的开展;
6. 组织开展社区、小区的全民健身活动,强化健身苑点的管理工作;
7. 开展青少年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特殊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定期组织青少年寒暑假活动;
8. 负责社区文体、科普画廊的定期更换,指导小区科普画廊的制作、检查、评比活动。
纪检监察审计科工作职责
1. 全面贯彻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度,配合党工委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3.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等项工作,配合机关党总支抓好机关干部作风养成教育;
4. 按规定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5. 根据沪委办2004(20)号{市委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协助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
6. 负责受理对街道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调查处理违纪行为,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决定的申诉;
7. 负责街道有关实事项目网上监管以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8. 牵头组织对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基本建设等情况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工会工作职责
1. 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建设,做好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
2. 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会籍管理及新经济组织职工入会工作,做好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收缴工作;
3. 动员、组织职工参加生产建设,开展合理化建议、学习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
4. 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争创文明班组、文明岗、工人先锋号的创建工作;
5. 组织职工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做好社区工会、基层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6. 做好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工资协商合同的工作,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工作站工作;
7. 做好在职职工、退休工人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及理赔工作;
8. 关心社区困难职工的再就业,做好困难职工的帮困工作,关心社区退休劳模;
9. 做好上海市退休职工大学沪东分校的教育工作。
团工委工作职责
1. 负责街道机关、直属单位、两新组织、居民区的团建工作和团员青年的发展、教育工作;
2. 加强社区各级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社区优秀青年人才的举荐和“双推优”工作;
3. 指导小区青年工作干事开展工作,带领社区青少年共同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4. 协调组织策划社区青少年事务(素质训练、社区参与、信息咨询、问题研究、法律援助等)工作;
5. 做好社区共青团联合会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各单位团组织开展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教育和帮困助学活动;
6. 负责本社区待岗、待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日常管理工作。
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责
1. 围绕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宣传、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 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区妇女工作网络,指导居民区妇代会开展家庭建设、维权等工作,教育、引导社区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3. 开展家庭教育建设活动,做好青少年和0-3岁科学育儿工作,深化“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
4. 加强与社区单位妇女组织联系,牵头、协调社区各单位、学校开展家长学校工作;
5. 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制,调处好妇女、家庭的来信、来访,做好失足妇女的帮教工作;
6. 完成妇女联合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妇联执委的核心作用和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作用,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 健全帼苑家政劳务介绍所的服务,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班,提高妇女的择业能力。
武装部工作职责
1. 负责本街道的民兵组织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落实民兵参训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2. 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建立国防教育基地“民兵之家”建设,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3. 负责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落实防台防汛,抢险救灾的队伍,配合警署维护社会治安;
4. 协调联系辖区内有关单位完成上级军事部门给予的各项任务;
5. 负责完成国防潜力的调查、核对;
6. 负责做好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数;
7. 协助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及双拥特色楼组建设,做好新兵跟踪教育工作;
8. 做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国防动员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好的战备工作环境;
9. 负责完成好兵役执法工作;
10. 负责兵役登记工作;
11. 维护保养好街道5个点的警报器工作,确保一旦需要时正确无误地拉响;
12. 做好完成各类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好民防志愿者队伍。
市政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抓好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 加强红十字会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居委会、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红十字会工作,完成献血工作;
3. 组织开展社区爱国卫生活动,加强除害站、卫生执勤队的建设与管理;
4. 牵头推进物业管理一体化,做好业委会工作,协助小区内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
5. 负责协调辖区内中小道路的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达标工作;
6. 监督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拆除违章建筑,配合做好市政动迁等实事建设工作;
7. 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达标情况;
8.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水务执法,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养护管理;
9. 负责检查落实辖区内防汛防台(抗震救灾)工作;
10. 加强辖区内绿化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绿化种植、绿化规划等工作;
11. 协调落实居委会公建配套设施。
司法科工作职责
1. 在沪东新村街道辖区内负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2. 协助组织实施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依法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3. 承担法律咨询热线的接待和解答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
4. 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信息,为街道领导处理各种重大经济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做好法律参谋。
5. 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 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轻微的民事伤害赔偿案件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疑难纠纷,做好“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7. 承担街道法制工作,具体负责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及上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对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督促实施,确保社区稳定;
2. 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定期排摸不稳定因素,认真应对、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 取缔、打击一切非法邪教组织和活动,做好“法轮功”对象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 组织、指导各居民区开展平安小区创建巩固工作,对小区存在的治安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办法;
5. 负责人口办的工作,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做好辖区内来沪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6. 组织地区的禁毒、反毒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反毒的宣传教育活动;
7. 加强社区保安队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发挥社区保安队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劳动科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受理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报名、组织、工作联系,制定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方案;
2.做好失业保险、协保人员的生活费补贴申领及发放工作;负责支内退休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工作;
3.做好自由职业者“两金”缴纳及养老金上门发放等社会保障工作;
4.协助处理支(知)青子女入沪户口申报及新疆人员历史遗留问题;
5.对辖区内各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监督调解,并做好外地劳动力的管理服务工作;
6.组织发展非正规就业及公益性劳动组织,做好对非正规就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加强对社会保障卡制作和发放的管理;
8.承担居委就业援助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
民政科工作职责
1. 加强社区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开展居委会达标升级及其他创建工作;
2. 负责居委会的办公、活动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
3. 负责新建居委会的申报工作,协同落实新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用房等设施配套及开办工作;
4. 根据社会救助条件,负责社区内困难群体的救助、扶贫、帮困工作;
5. 负责残疾人联合会日常工作,做好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及就业等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化的助残等活动;
6. 负责组织、协调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
7. 以居家养老为工作重点,开展助老系列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各居委会老年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8. 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辐射作用,抓好社区服务网点的管理,负责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活动指导;
9. 组织双拥活动,切实为优抚对象提供各类服务。
财务科工作职责
1.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及街道财务管理办法,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2. 认真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预算调整及年度的决算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供可靠、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3. 负责对街道所属企业、中介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修改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抓好会计基础知识的规范性,规范使用会计电算化,提高工作效率;
4.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定期向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5. 积极参与街道重大的经济活动,如制定经济工作计划、定额、签订经济合同等;
6. 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的监督工作。负责绩效预算和评估工作,认真做好实事项目民主理财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为民所需;
7. 负责街道和所属中介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予以撤消并组织清理和检查;
8. 负责对本级和所属中介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检查,做好账户处理,保持往来款项清楚,防止出现吊账、死账;
9. 负责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财会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财会工作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负责对街道中介单位财会人员的考核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职责
1.做好区人代会前代表组团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和区人代会期间代表开展工作的有关联络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在大会期间发挥好作用。闭会后为代表到选区传达人代会精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的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3.协助区代表小组制定好闭会期间年度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4.做好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区代表小组活动和社区有关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5.组织好市、区两级代表每年不少于2次到社区联系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活动,了解社区情况、听取居委会、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做好代表联系选民等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汇总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交有关部门或组织研究处理,并做好联系反馈工作。
7.为代表了解本社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资料。及时协助代表小组召集人做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时情况通报的有关材料准备。
8.与代表加强联系,充分尊重和保障代表权利的正确行使、代表参与管理本区地方国家事务作用的有效发挥。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做到“三必访”,即:代表有困难必访;代表患病住院必访;代表无故缺席会议或活动必访。
9.在社区(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协助做好区代表的选举、补选、代表资格终止、罢免等有关工作。
10.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代表履职需要和代表个人专长,不断改进、完善、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涵和形式, 努力将人大代表联络室办成“代表之家”。
11.做好代表履职活动记录、代表小组活动总结、代表履职经验宣传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部门报告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
1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和社区(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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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