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查询。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hhk.gov.cn(“上海虹口”门户网站)。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50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4、考试报名设资格初审。考生可于报名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另选其他岗位报考,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得变更。初审结果由考生自行查询,招录单位不另行通知。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以及资格初审的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初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6月24日10: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公共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试卷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提供,并由考试院负责阅卷工作。考生可至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笔试科目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6月30日(周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系统下载的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的人数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次考试虹口区平均分。
6、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
用人单位依据公示结果,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根据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宜
1、报名资格初审为招录方根据考生在报考系统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结合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初步审查。面试前将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查,届时将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根据《招聘简章》,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招聘方有权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
3、《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4、公共笔试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电话:25658113;
监督电话:250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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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