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2013年上海事业单位公文写作应知应会(三),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上海事业单位备考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ghaiht),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21-33621401、021-33621402
9、市教委向市财政局申请核准追加学校校舍修缮费用,其申请与答复为什么不能使用“请示”与“批复”?
【解答】 “请示”与“批复”这两个文种之间体现了一种上下级关系。而市教委与市财政局属于平级,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相互办理和答复审批事项,根据新《办法》第九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应当使用“函”(即申请函)与“复函”(即答复函)。如果市教委向市政府或市教委申请批准或答复审批事项,即可分别使用“请示”与“批复”。
10、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应选用何文种?
省属某盐业集团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土地规划局申请划拨土地扩建盐业职工医院,开始写的是《关于扩建职工医院所需用地的函》,结果被对方退回,要求改换“请示”方能办理审批事宜,该土地局这种作法对不对?
【解答】 不对。这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究其原因,有的是出于对公文处理的知识不甚了解,更多的是因为受文单位手握一定的审批大权,于是就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在了不适当的位置上,故在行文时提出一些无理要求。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只能靠宣传学习,增强有关方面对公文知识的了解,自觉地按新《办法》的要求办事。盐业集团本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与所在地的市土地规划局之间相互无隶属关系,根据《条例》第七条第(十三)项及新《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应当用“函”。所以此例中市土地规划局要求申请者用“请示”行文是不妥当的。
11、向下级询问有关事宜,使用“通知”可不可以?
【解答】 不可以。因为不管是上级对下级,还是下级对上级,凡属询问事宜(如上级向下级征求意见、探询情况、了解问题或下级向上级探询、了解某一事项),均应使用“函”这个文种。因为“通知”是知照性文种,是把上级的工作意图、要求告知下级并要下级照此办理;而向下级进行询问,只是要下级对某一问题向上级做出说明回答,不存在贯彻执行的问题,所以要用“函”。
12、下级答复上级的询问使用“报告”,那上级答复下级的询问是否可以使用“批复”?
【解答】 不可以。“批复”虽然是答复性文种,但它答复的是下级的请示内容,其中包括的是批准、确认或否定以及一个新的决策,而不是一般常规性的说明与回答,它所针对的是下级报上来的“请示”,而不是带有询问性质的“函”。所以,不能用“批复”。那用什么文种合适呢?要用“复函”。国务院在答复湖北省人民政府询问国徽的悬挂问题是就是使用“复函”,足以说明用“复函”为宜。由于这里面有一个上级对下级的问题,所以人们从实际情况出发,给这种变通了(即本质行文的变化)的“函”起了一个别号,称为“函代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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